关于提醒股东提供股票原值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账户信息等资料的公告2024-003


公司简称:金年会金字招牌信誉至上                                                                                                     公告编号:2024-003

 

金年会金字招牌信誉至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醒股东提供股票原值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账户信息等资料的公告

 

金年会金字招牌信誉至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29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关于同意金年会金字招牌信誉至上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函》。现需要各位股东确认股票原值(限自然人股东)、提供全国股转证券账户等事宜,为了有效推进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进程并充分有效地保证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特对全体股东公告如下:

一、请自然人股东尽快申报股票原值

根据《关于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37号)相关规定,自2019年9月1日(含)起,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的个人所得税,以股票托管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由股票托管的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1.发行人应在初始登记时如实申报原始股成本原值,若发行人不申报,股东转让股票时以实际转让收入的15%作为其转让原始股的成本原值。菲律宾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完成股份初始登记后,将不再受理原始股成本原值的申报。

2.原始股转让应缴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及征收管理办法参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 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 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70号)有关规定执行。

请各自然人股东结合自身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持股成本原值申报,如进行申报的,需提供本公告“附件1”所附资料,并请各位自然人股东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honestzq@honestmotor.com,并将原件邮寄至“江苏省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银杏路60号,管匀(收),0519-83291032”。

鉴于菲律宾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发行人股份初始登记完成后不再接受持股成本原值和《鉴证报告》的申报,故特别提示需要申报持股成本原值的自然人股东务必将申报相关材料或根据要求补充提供必要资料在2024年9月6日前邮寄送达(以快递件签收时间为准)。若逾期不进行申报或者无法提供完整的持股成本原值详细资料,将视为放弃申报。

二、请全体股东尽快提供全国股转证券账户相关信息

为尽快完成公司股票挂牌,请各位股东提供本公告“附件2”所列信息。请全体股东将附有签名或盖章的上述股东信息、及身份证证明文件扫描件于2024年9月6日前发送至公司邮箱honestzq@honestmotor.com,并将原件邮寄至“江苏省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银杏路60号,管匀(收),0519-83291032”。

三、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管匀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银杏路60号

联系电话:0519-83291032    传真电话:0519-83299032    邮政编码:213023

 

 

金年会金字招牌信誉至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详情请见公告原文:关于提醒股东提供股票原值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账户信息等资料的公告202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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